太阳成集团tyc234cc员工实习实践活动备案办法(试行)
自2012年以来,公司先后获得了(国家级)法学教育实践基地、“应用型、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”、“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”等立项,为公司员工开展校外实习实践活动提供了更多的途径和机会。为了推进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以及应用型、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,规范太阳成集团tyc234cc员工的实习实践活动,协调好校外实习实践活动与校内教学活动的关系,经信息会决定,公司将在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推行员工实习实践备案制(以下简称“备案制”),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:
一、备案制适用于太阳成集团tyc234cc各年级在校员工的各类校外实习及实践活动。
二、太阳成集团tyc234cc员工进行实习实践活动前,需登陆太阳成集团tyc234cc网站查阅有关实习的纪律和要求,并按照要求,征求辅导员、导师及家长意见,认真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员工实习实践备案表》(详见太阳成集团tyc234cc网站)并交回公司实践教学中心。
三、备案制是太阳成集团tyc234cc员工参评公司所设各类实习实践类奖学金(如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“专业实习实践奖”、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“优秀专业实习报告奖”、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“优秀社会实践奖”等,详情参见太阳成集团tyc234cc网站“卓越法律人才奖学金体系”栏目)的前提条件之一。
四、对于未向太阳成集团tyc234cc进行备案进行的,太阳成集团tyc234cc对其实习实践活动将不予认可。若员工实习实践活动影响了正常的教学活动,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应的违纪后果。
五、备案制自公告之日起施行,太阳成集团tyc234cc保留对备案制的最终解释权。
太阳成集团tyc234cc
2013年3月25日